驾驶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之扣6分
(一)汽车驾照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驾驶机动车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含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越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越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迅速路上行驶超越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迅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辆行驶超越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越核定载水平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迅速路上违法占用应对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辆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辆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与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手段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方法补领汽车驾照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汽车以外的机动车辆超越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辆不根据规定避让校车的。